中共中央任命沈德咏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8年04月25日10:28 新民网

  【新民网·独家报道】上海市政府网站上午十时发布消息说,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24日通过表决,任命沈德咏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。

  日前,中共中央批准沈德咏同志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(正部长级),免去其中共上海市委常委、委员和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。(新民网 实习记者 袁蓉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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